一、重点实验室主任职责
(1)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主任负责组织领导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、学术活动、财物开支审批、人员聘任等事宜。
(2)定期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接待有关部门检查、评议、评估及宣传报道,重点实验室阶段和年度的工作总结。
(3)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,重点实验室主任根据省科技厅《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,做好重点实验室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。重点实验室建成以后,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管理,定期向学术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。
(4)根据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,组织编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,重点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规划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。
(5)组织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开展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。做好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的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。
(6)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相关的实验室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实验室成员职责
(1)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应积极争取承担各类研究课题,争取获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。
(2)重点实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,为科研教学服务,保障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运行。
(3)全体重点实验室成员都应关心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,努力完成重点实验室指定的科研、教学和管理工作。严格遵守重点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工作中互相支持,相互配合,为重点实验室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三、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须知
(1)客座研究人员是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力量之一,本重点实验室广泛吸纳校内外学者开展客座研究、学术交流等。申请者应事先查阅“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”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。
(2)获立项的开放课题研究人员应按项目计划开展研究工作,并及时向重点实验室通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,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课题工作总结等有关技术资料。
(3)客座研究人员应遵守重点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本重点实验室鼓励客座研究人员对重点实验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重点实验室秘书职责
(1)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事务和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。负责重点实验室开放接待,及时统计重点实验室在研课题项目、论文发表、课题申报、专利申请等科研情况,并进行统计归纳。收集保存成果样本(建立文本档案和目录),及时录入数据库(电子档案);收集保存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;及时总结重点实验室的建设、学术交流、对外合作及科研成果。
(2)协助重点实验室主任做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工作;与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,及时通报重点实验室情况。
(3)协助重点实验室主任做好访问学者和开放课题的管理工作。
(4)负责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与日常维护。及时更新网站公告信息、资料文档及科研成果。
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
2015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