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:
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1671金沙城线路检测《学生手册》有关规定,按照规定程序,经学生本人申请,各班级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认定推荐,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后,我院共评选出1名临时困难补助获得者为生物222 周慧玲,具体名单在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公示3工作日没有异议,因此确定了2月临时困难补助获得者:生物222 周慧玲。
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
2025 年3月3日
上一条: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返乡路费补助评选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:环境与生物工程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担任“助管”、“助教”岗位聘任结果公示
【关闭】
学院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| 邮编:351100 | 学院办公室:2215260 | 教学科研办:2696445 辅导员办公室:2658125 | 院长信箱 | 书记信箱 闽ICP备009403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