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实践教学中心:
为了严格教学规范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,根据教务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我院于2023年9月19日前由各系(部)、实践中心组织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,9月21日学院组织督导组对各系(部)自查情况进行抽查,检查内容如下:
一、期末考核材料专项检查
1.各部门需提供期末考核材料的自查、交互查过程材料、自查的结果和整改报告。(教务[2023] 53号附件1.1、1.2)
2.试卷考核需要按照试卷袋封面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。
3.论文考核需要按照课程论文格式提交材料,同时应提供论文考核的审批、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。(教务[2023] 53号附件1.3)
4.技能考核应提供技能考核的审批、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,过程材料可以上传超星的应及时上传。
二、2022-2023学年教学档案专项检查(教务[2023] 53号附件7)
1.暑期审核评估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反馈整改情况。
2.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。
3.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。
4.2022~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建设情况。具体要求参照《关于印发课程档案整理规范的通知》(教务[2020]38号)文件。
超星平台课程档案学院检查时间为9月18日上午8:00开始。
三、教研室运行情况(教务[2023] 53号附件3、4)
1.上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
2.超星学习通上教研室活动材料
四、新进教师(进校工作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2年的专任教师和实验系列教师)指导情况(教务[2023] 53号附件6)
1.新进教师与指导教师名册清单;
2.新进教师听课记录,指导教师听课记录(系统导出,未填写的请及时补充);导师、新进教师总结材料(培养手册里面,请详细写明,不再单独收);
3.新进教师新开课、开新课名单及学院组织听课记录和学院考核通过文件材料;
4.其他指导记录材料(提供青年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材料电子版,其他具体要求见教务[2023] 53号附件8)。
五、学期教学工作总结
具体要求:应体现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教师教学发展、教学质量监控等内容。
六、2023~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情况
1.本学期各部门教学工作计划
2.各类人员听课安排表
3.新进教师培养计划
请各系(部)、实践中心按照检查内容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与复查工作,并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自查情况与整改情况及检查过程材料送教学科研办,同时将备查材料整理到学院会议室待查。
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
2023年9月13日